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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招聘银龄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被阅览数:10来源:离退休处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全国首批、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202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举办者由个人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从法律层面永久实现“公有民办”性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等学校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能全职到校工作。

    3.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硕士以上指导教师资格。

    4.具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科研经验。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聘至75 周岁,学科、专业带头人优先。

    三、招聘计划

    以下专业或教研室至少1人: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电子信息工程

新闻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法学

软件工程

汉语国际教育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外国语学院

俄语

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日语

环境工程

朝鲜语

生物工程

商务英语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翻译

乳品工程

艺术设计学院

环境设计

食品质量与安全

视觉传达设计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动画

建筑学

数字媒体艺术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

工程造价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

机械电子工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机器人工程

基础教学研究部

大学英语第一教研室

新能源汽车工程

大学英语第二教研室

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大学英语第三教研室

财务管理

数学教研室

旅游管理

体育军事教学研究部

体育教研室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保险学

 

 

    四、岗位职责

1.聘任为专任教师岗位。

2.完成规定时数的教学任务。

3.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团队建设指导为主,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所在院系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4.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形成学科和专业团队,打造“银龄智库”。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待遇

1.银龄教师聘期内每年工作10个月,采取月薪+年终一次性绩效的方式支付待遇,其中月薪(12个月)参照校内同职称专任教师实发月工资(税前)标准执行;绩效津贴按所在学院(部)制定的分配方案执行。两项合计教授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

2.银龄教师聘期内的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享受节日福利、餐补、免费班车。

   六、选派程序

1.自愿报名。退休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及东方学院招聘计划自愿报名,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银龄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进行体检。

3.待双方确认后,拟援派教师、受援高校与我校签订三方协议。 

   七、报名时间

请于3月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

   八、联系方式

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主要科研成果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2068226331@qq.com(发送的邮件标题和附件的压缩包标题格式为“应聘银龄教师+姓名”

   联系人:伊倩,联系电话:18745682775。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银龄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