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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工作者需要掌握的几个文件

发布时间:2006-03-16被阅览数:2024来源:

  
   《老干部工作文件选编》(1978——2002年共收录641个文件(部分条文已过时),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大多有关联。其中,有9 个文件是需要重点掌握的,按时间顺序排列如下: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78年6月2日,国发[1978]104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的统治(1978年12月29日,[78]组通字40号);
     3、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80年10月7日,国发[1980]253号);
     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1982年2日20日,中发[1982]13号);
     5、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2年4月10日,国发[1982]62号);
     6、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82年12月10日,劳人老[1982]10号); 
     7、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1983年5月16日,劳[1983]20号);
     8、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劳人字[1983]20号文件中一些问题的答复(1983年27日,劳人老[1983]34号;
     9、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1990年9月30日),中组发[1990]5号。 
     上述9个文件按内容主旨可分为三类:政治性的、规定性的、部署性的。   政治性的指中发[1982]13号和[78]组通字40号文件。中发[1982]13号)文件是党和国家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和强烈的时代感,是老干部工作者的必修课,常读常新。要点可以概括为“四个一”:
      一批久经锻炼的老干部——党的宝贵财富;
      一个重大课题——妥善安排,新老交替;
      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老干部离休、退休制度;
      一条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老干部离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这是老干部工作的三项基本任务,20多年来,我们所做的工作如果高度概括地讲,也就是这三件事:政策待遇、生活待遇、发挥作用。
      [78]组通字40号文件是中发[1982]13号文件的雏形和基础,对老干部的范围、历史功绩和贡献、政治和生活待遇以及保持革命晚节等问题都作了论述。
     规定性的指3个国发文件和3个劳人老文件。这6个文件一脉相承,属一个系列,两个层次,从大的制度框架演化到具体的政策规定,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3个国发文件代表着老干部退休制度框架渐进完善的过程。国发[1982]62号、劳人老[1982]10号、劳人老[1983]20号、劳人老[1983]34号等4个文件(共64条),出台时间紧凑,前后仅16个月。这4个文件后一个诠释前一个,环环相扣,对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离休条件、办理手续、政治待遇等)及时做出回答,并制定出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部署性的指[78]组通字40号和中组发[1990]5号文件。要特别说明的是,[70]组通字40号文件既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又是一个工作部署性文件。在中组部老干部局成立之初,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中组部下发此文件,对老干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认真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这个文件对全国老干部工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中组发[1990]5号文件是在大批老干部退下来、全国老干部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根据宋平同志1989年“研究一下老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将应办能办的工作,作出规定”、“以加紧这方面的工作”的批示精神起草,并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以中组部名义下发的。在这个文件中,有5 点是第一次正式提出的:一是“应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老同志座谈会,沟通思想,倾听意见,加强同老同志的联系”;二是“要发挥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老干部工作的协调作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三是老干部发挥作用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四是“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五是“老同志在制度范围内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这个文件指出了当时老干部工作需要加强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指明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和原则。这两个文件对老干部工作至今仍有指导注作用。
     上述9个文件。可以说是老干部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各项老干部政策基本上都溯源于此,或是能从中找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