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丰富广大离退休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的书画艺术,展示我校离退休职工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才华,提高离退休职工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校离退休工作处拟举办书法、绘画、篆刻展,现面向全校离退休职工征集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密围绕“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传承哈工大精神”的主题。作品要体现爱国、爱校、爱家的情感,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能展现哈工大精神风貌,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2、提交的作品必须是近期创作的新作品。
3、书法类作品可以采用软笔、硬笔和篆刻等多种形式,字体不限;绘画类作品可以采用国画、水粉画、版画、装饰画、漫画、油画、素描、速写等多种形式。
4、对作品数量及规格要求如下:
(1)每人每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幅(含集体创作);
(2)软笔、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
(3)硬笔、篆刻、漫画、素描和速写不超过4开;
(4)篆书、草书、篆刻要附释文;
5、每幅作品要附作品简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人必须是作品的作者,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6、每幅作品提交后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装裱并进行展览,部分优秀作品将用于新离退休活动中心装潢时使用。
二、作品征集对象及作品报送方式
1、作品征集对象为全校正式离退休职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作品征集工作并统一将作品报送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科。(联系人:冯涛 电话:86414560)
3、作品征集截稿时间:2009年5月15日
4、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参展作品颁发纪念奖
离退休工作处
2009年3月30日
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丰富广大离退休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的书画艺术,展示我校离退休职工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才华,提高离退休职工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校离退休工作处拟举办书法、绘画、篆刻展,现面向全校离退休职工征集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密围绕“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传承哈工大精神”的主题。作品要体现爱国、爱校、爱家的情感,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能展现哈工大精神风貌,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2、提交的作品必须是近期创作的新作品。
3、书法类作品可以采用软笔、硬笔和篆刻等多种形式,字体不限;绘画类作品可以采用国画、水粉画、版画、装饰画、漫画、油画、素描、速写等多种形式。
4、对作品数量及规格要求如下:
(1)每人每类作品不得超过两幅(含集体创作);
(2)软笔、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
(3)硬笔、篆刻、漫画、素描和速写不超过4开;
(4)篆书、草书、篆刻要附释文;
5、每幅作品要附作品简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人必须是作品的作者,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6、每幅作品提交后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装裱并进行展览,部分优秀作品将用于新离退休活动中心装潢时使用。
二、作品征集对象及作品报送方式
1、作品征集对象为全校正式离退休职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作品征集工作并统一将作品报送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科。(联系人:冯涛 电话:86414560)
3、作品征集截稿时间:2009年5月15日
4、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参展作品颁发纪念奖
离退休工作处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