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amespace>
哈工大财〔2015〕260号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报销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财务部门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办理差旅费报销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和
—1—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提供差旅费审批报销单,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按票据类别规范粘贴到票据粘贴单指定范围内,由出差人、报销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的要求,请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签制度。
学校自2012年9月实行发票验证报销以来,极大地减少了假发票报销现象,保证了学校资金安全,保护了老师个人权益。但由于未要求对飞机票进行真伪验证,导致审计检查仍存在问题。
为严肃财经纪律,学校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差旅费报销需提供登机牌,随同机票一起报销;对于不能提供登机牌的,需对机票进行网上验证,打印验证结果,随同机票一起报销。否则,财务不得报销。对在财务稽核、审计等检查中仍发现问题的情况,将追究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
?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