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和中办发〔2022〕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机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表扬工作的通知》(工老函〔2022〕1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表扬名额
(一)推荐范围。我校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专(兼)职现职人员。
(二)表扬名额。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2名。
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因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个人,由所在单位直接上报,不占用表扬名额。
二、推荐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
2.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爱致恭地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地服务老同志。
3.精通离退休干部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5.连续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按照推荐条件组织推荐,至多限报1人。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老同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
(二)推荐个人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表》(附件1)。主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2000字左右(附件2)。
推荐表一式3份和事迹材料1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点前报送离退休工作处,邮箱:ltxgzc@hit.edu.cn;地址:活动中心226-2,联系人及电话:林晓琳 86412610
(三)离退休工作处将组织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研究提出拟表扬对象名单,报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表扬方式
拟表扬对象经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表扬通报,于2022年12月召开会议进行表扬,并颁发奖牌、证书。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表
2.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离退休工作处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表.doc